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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77 沪市 兴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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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2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的有关要求对首次公开发
    行A 股做出相关安排,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
    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等相
    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2010 年9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兴业证券”)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2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4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及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2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兴业证券”,股票代码为“601377”,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A 股发行数量
    不超过26,3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5,2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21,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0 年9 月17 日(T-3 日)完成。本次发
    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9.00 元/股-10.0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
    上报价落在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人民币9.00 元/股-10.00
    元/股)之内或区间上限(人民币10.00 元/股)之上(以下简称“有效报价”),
    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
    询价。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全部落在保荐人(主
    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人民币9.00 元/股)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
    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5、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
    购。
    6、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
    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0 年9 月14 日(T-6 日)(初
    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7、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0 年9 月21 日(T-1 日)至2010 年9 月27
    日(T 日)每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
    间内登陆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3
    累计投标询价阶段,每个配售对象应在同一界面完成申购,最多可以申报3
    笔(每个价格申报一笔),确定后统一提交,只能提交一次,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或
    者修改。申购价格可以为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的任一价格,每0.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变动单位。每个申购价格对应一个申购数量,每笔申购数
    量的下限为200 万股,申购数量超过2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
    倍。
    每个配售对象多笔申报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低于其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
    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上限为该“拟申购数量”之和的2.0 倍,且不得
    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数量,即5,260 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的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8、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
    划出时间应早于2010 年9 月27 日(T 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
    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
    读本公告“二、(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9、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或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资金申购获配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次发行不设回拨机制,在出现网下申购不足或网上/网下总申购不足或
    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
    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
    出其他安排。
    12、本公告仅适用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部分。
    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10 年9 月21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 年9 月14 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IPO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
    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
    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5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进行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
    有效报价 指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
    落在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及区
    间上限之上所对应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
    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下限)、
    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0 年9 月27 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
    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A 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26,3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5,26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不超过21,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
    所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
    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
    2010 年9 月14 日(T-6 日)至2010 年9 月17 日(T-3 日),发行人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组织了多场“一对一”和团体推介
    会,共有46 家询价对象管理的83 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6
    台提交了初步询价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
    人民币9.00 元/股-10.0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并于2010 年9 月21 日(T-1
    日)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
    公告》中披露。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15.49 倍-17.2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A 股发行前总股数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