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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广深铁路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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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4-01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478,937.5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83,537,0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584.759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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