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
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588,45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9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69,999,988.64 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62,924,529.25 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54,328.7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1,770,200.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61,770,200.5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222,237,491.9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081,036.20
项目投入 C1 168,281,481.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94,020.13
项目投入 D1=B1+C1 1,390,518,973.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275,056.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90,526,283.6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0,613,627.65
差异[注] G=E-F 499,912,655.95
[注]差异 499,912,655.95 元,其中(1)根据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
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 20,000.00 万元购买定期存
款,并转出暂时闲置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尚在认购期,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购入;(2)未支付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7,344.0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当前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2024年10月12日,由于募投项目部分变更,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翔新材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
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4075029000059948 75,507,032.85 活期
司桐乡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3722700002651 2,087,128.68 活期
恒翔新材料 司桐乡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370201040059806 0.00 销户
司桐乡支行
佳兴热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573901409810805 13,019,466.12 活期
兴桐乡支行
合 计 90,613,627.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目前下游长丝市场景气不高,各家厂商扩产较为谨慎,油剂需求面临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投资建成的纺织助剂产能已基本满足目前市场需求。而表面活性剂使用更为灵活,下游市场更为广阔,目前需求较好。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2,008.92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20 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恒翔新材料。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金额 预期年化收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 实际
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