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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 沪市 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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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含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43%。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含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及方式: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合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网下打新、战略配售、基金产品、债券市场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市场系统性、结构性风险可能导致资产价格下跌;

  2、政策风险:外部形势、环境变化会导致资产价格波动;

  3、经营风险:投资策略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等;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证券投资标的信息,可能导致证券投资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投资流程;

  (2)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提高投资专业分析能力;

    (3)公司证券投资策略坚持多元化、组合化、分散化的原则以达到分散风险、追求稳健收益的目的。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并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财务中心应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交易流程及审批信息进行核查,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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