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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2: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601212: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 008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于 2021 年1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提案》

  公司董事刘鑫同志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07号)。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夏桂兰同志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夏桂兰同志简历如下:

  夏桂兰,女,1962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国安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国安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国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银有
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及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公司董事刘鑫同志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07 号)。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杜军同志为公司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增补杜军同志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杜军同志简历如下:

  杜军,男,1968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1、关于公司与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王普公、夏桂兰、王樯忠、王萌、柏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与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王普公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与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夏桂兰、王萌、柏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与格尔木安昆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与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王普公、王樯忠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独立董事同意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10号)。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98亿元(或等值美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及结算、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保函、黄金租赁和国际商业转贷款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授信的批复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担保的提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获得铜精矿、锌精矿等冶炼生产原料,同时新业公司能够提供信用反担保,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王普公、王樯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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