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或“标的公司”)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6,866.475 万元收购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17.50%股权,以人民币 1,961.850 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5.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 72.50%增加至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 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借
款余额为人民币 47,598.50 万元(本息合计数),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别风险提示
1、山东艾蒙特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时期,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交易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故本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和实施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公司拟以人民币 6,866.475 万元收购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17.50%股权;以人民币 1,961.850 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5.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 72.50%增加至 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 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交易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近年来,公司加速推进“1+3”发展战略的落地,逐步完善电子材料的产业化布局。目前,山东艾蒙特已具备高性能环氧树脂、酚醛树脂及中间体的研发与制造能力,与公司电子材料板块业务高度契合,有望快速形成规模化产能,切入电子级、高频高速等高端树脂领域,进一步完善树脂“合成-改性-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优化经营决策流程,促进技术研发、销售渠道等核心资源的高效整合,提升决策落地和资本使用效率;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信贷融资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山东艾蒙特 22.5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8,828.325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1、山东艾蒙特 17.5%股权(山东润达持有)转让款的支付安排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起 5 个工作日内,公
司支付总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3,433.2375 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5
支付安排 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总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3,433.2375 万元。
2、 山东艾蒙特 5%股权(李长彬持有)转让款的支付安排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起 5 个工作日内,公
司支付总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980.925 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总价款的 45%,即人民币 882.8325 万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公司支付总价款的 5%,即人民币 98.0925 万元。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由于山东艾蒙特的
其他股东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关联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47,598.50 万元(本息合计数)。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
(万元)
1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17.50%股权 6,866.475
2 李长彬 标的公司 5.00%股权 1,961.85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200169548434N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3/9/18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钱塘江大街 3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钱塘江大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长彬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长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其他: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
特 17.5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
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李长彬
关联人姓名 李长彬
主要就职单位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
关联关系类型 其他:李长彬先生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
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
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
故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17.50%股权、李长彬先生持有
的山东艾蒙特 5.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5.00%股权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质押给山东艾蒙特。除此以
外,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MA3R89K378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 是 否
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