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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4 年度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2023 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 30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3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3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2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刘希普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集团限额人民币 26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2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3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00亿元,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杨运杰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2023 年社会责任暨 ESG 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
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 2 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向北银优 2 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
优 2 票面股息率 4.2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5.46 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 2023 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
24.96 亿元。

  2.根据财政部2012 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金〔2012〕20 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39.65 亿元。

  3.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1.43 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67.66 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28%(即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4.2023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关于<2024 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关于<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年度指引(2024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北京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464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 102 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通过《关于<北京银行 2024 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八、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九、通过《关于<2023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一、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二、通过《关于<2023 年并表管理工作及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十三、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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