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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56 沪市 东航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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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56:东航物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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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国·上海


                      目  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会议议案......7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三、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完成预先登记,于会议开始前完成现场签到,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并提供进入会场前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七、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需在签到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行。
八、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22365112,联系传真:021-2236573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会议地点:上海阿纳迪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7 号)
主持人:董事长冯德华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的议案
2. 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冯德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方照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宁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李家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东方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7 选举李九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8 选举范尔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包季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丁祖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 选举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 选举姜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2 选举崔维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3 选举施征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批 准公司 2021 年度下半年在关联人财务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东航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35 亿元。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调整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预估上限,由原来的 35 亿元增加至 70 亿元。

    现提请审议以下事项:

    1.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与东航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东方 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附件: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议案二: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在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存贷款业务、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等方面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

  2.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3.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附件: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调整2021 年度下半年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预估上限,并且公司将预计 2022年度与关联方在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存贷款业务、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5 次例会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明确公司 2021 年度下半年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35 亿元。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21 次普通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两个议案:

  1.《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一是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二是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一是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二是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签订《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三是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和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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