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
设立,并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 设立,并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1100000016969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4675J。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225.1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43.6 万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225.1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343.6 万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七)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包 (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包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的关联交易; 上的关联交易;
... ...
(十二)审议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人民 (十一)审议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人民
币 2,000 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 币 3,000 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
... ...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项。 关于上述(六)项,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
关于上述(七)项,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 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 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
2、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 相关的交易。
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 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
人。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2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
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 序。
…
第六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 第六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
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 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 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 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 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 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批准。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发行债券; (二)公司发行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 的;
…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由职工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审议批准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包 (九)审议批准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包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
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 织)发生的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金
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绝对值 0.5%-5%之间的关联交易; 的净资产绝对值 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30%之间的事项; 20%—30%之间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或在一个完整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 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
产 10%-50%之间的贷款; 产 20%-50%之间的贷款;
(十二)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 (十二)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50%之间的重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50%之间的重大合同订立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 合同订立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事项);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 外事项);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50%之间的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50%之间的对外投资;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 外投资;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50%之间的委托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50%之间的委托理理财(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 财(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品的行为。);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 行为。);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50%之间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50%之间的资产
的资产租赁事项; 租赁事项;
(十四)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十四)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人民币在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