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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宝地矿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 0011005187号审计报告确认,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6,614,555.13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7 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000,0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93,600,000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比例为 50.16%,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说明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
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

    (三)授权期限: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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