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1101 沪市 昊华能源


首页 公告 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昊华能源拟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京能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与其进行金融合作、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存款、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其他京能
财务经营范围内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商务中心区国际大
厦 23 层 01/02/03 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经营资质: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截至 2023 年年末,京能财务资产总额 4,674,905.35 万元,
负债总额 3,952,960.42 万元,所有者权益 721,944.93 万元,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3,945,586.90 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614,627.46 万元,营业总收入 95,892.09 万元,净利润55,174.20 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京能财务资产总额4,529,421.93万元,负债总额 3,805,556.90 万元,所有者权益 723,865.03 万元,吸收存款 3,790,010.44 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2,672,804.04 万元,营业收入 58,768.28 万元,净利润 44,941.36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办理贷款业务。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可交由京能财务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其他京能财务经营范围内业务。

    5.特别约定事项:

    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在京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吸收存款余额的 30%。

    就贷款服务而言,公司在京能财务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贷款余额的 30%。

    6.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公司在京能财务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通常、公允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信用评级,综合考虑期限、产业政策、业务类别等因素,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定价。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五、此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京能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业务,《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借助京能集团强大的股东实力和京能财务雄厚的金融财务实力,为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稳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金融财务支持。公司认为,与京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为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在项目建设、经营周转等方面提供可靠的金融财务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期限三年。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经
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