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宗义、洪艳蓉、杨建兴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委员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就审计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在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审计及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
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5 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情况,符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
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25 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过程中,中喜事务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用的 2024 年度审计费主要为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的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 万元,下调 1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审计),内控审计费用15 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常运营,不存在对外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常运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权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年度授信额度及融资金额。在该综合授信额度内对各融资主体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在该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从而确保公司在运营需要时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及融资渠道。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拟用于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4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工作。公司 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内控管理状况及成果。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完整,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评估、财务信息及披露、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等方面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