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锦江
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01 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4,12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85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060,494,478.8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806,394.3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08,073,569.92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3,850,000.00
减:各项发行费用 123,355,521.20
募集资金净额 2,060,494,478.8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6,806,394.3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824.91
加: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益净额 54,386,310.3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08,073,569.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账户开立方 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 存款 余额
号 开户行 方式
上海锦江航运 招商银行上海
1 (集团)股份有 徐家汇支行 121904624710707 活期 1,807,983,152.06
限公司
满强航运有限 广发银行股份
2 公司 有限公司香港 3597601080005856 活期 90,417.86
分行
合计 1,808,073,569.92
注:满强航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含美元余额,已根据 2025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算
成人民币。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2024 年 3 月 4 日,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开立的该募集资金
专户已注销。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强航运”)并安排满强航运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锦江航运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 年 7 月 29 日,满强航运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户 3597601080005856。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满强航运、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锦江航运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持续深化实施,区域间的贸易不断活跃。公司着力打造东南亚航线第二增长极,在该区域进行精品航线嫁接、复制,打造“丝路快航”系列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满足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航线拓展需求,改善公司现有东南亚航线的运力结构,也有助于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精品航线的复制及区域间的航线联动,进一步深化差异化竞争优势。
综上,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
输船舶购置项目建设内容购置“6 艘 1,800TEU 型集装箱船舶、2 艘 2,400TEU 型
集装箱船舶”变更为购置“4 艘 1,800TEU 型集装箱船舶、2 艘 1,100TEU 型集装
箱船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报告期,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060,494,478.8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54,314,478.80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806,3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6.02% 30
已 变 截 至项 目
更 项 期 末达 到本 报 项目可
目 , 本 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投 入预 定告 期是否达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含 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告 期截至期末累计投金额与承诺投入金进 度可 使实 现到预计否发生
目 分 变总额 (注 2)(注 3) 金额(1) 投 入入金额(2) 额的差额(3)=(2)-(%)( 用 状的 效效益 重大变
更(如 金额 (1) 4) =态 日益 化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