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5-005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为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5)首席合伙人:付建超先生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6 亿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8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60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最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警告)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 年
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自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金言,自 2016 年加入德勤华永,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恋炯,自 1996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7 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自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项目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以公开招标时报价为基础,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2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收费相同。同时,授权董事长后续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