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626,928,876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2,944,2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38,030,11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8,333,42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5,612,494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7,631,161.7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0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97,631,161.7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6,859,988.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4,491,14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3%。
202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新“国九条”)发布,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同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鼓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对新“国九条”的出台深感振奋,且充满信心与期待,新“国九条”既体现了国家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和上市企业的要求和鼓励方向,也为合规和优秀的参与者注入了信心。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精神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一如既往地深耕主业,规范治理,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回报股东,回馈社会,推动公司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综上,为满足当前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发展所需购置飞机等资本性开支,公司从平衡短期经营实际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利益等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4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7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109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2、载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
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春秋航空、公司或本公司 指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司的财务
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包括子公司
春秋国旅 指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
春秋包机 指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东之一
春翔投资 指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东之一
春翼投资 指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东之一
春秋文化传媒 指 上海春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秋实公司 指 上海秋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秋智公司 指 上海秋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秋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行付通公司 指 上海行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原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飞培公司 指 上海春秋飞行培训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春华地服公司 指 上海春华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春秋国际香港 指 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
公司
春秋航空日本 指 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本公司的境外参股公司
春秋中免公司 指 上海春秋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春秋融资租赁 指 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5%的
股权,春秋国际香港持有其 25%的股权
春之翼 指 重庆春之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春秋置业 指 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春晶企业管理 指 上海春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绿翼培训 指 上海绿翼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春秋技术发展 指 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器材科技公司 指 上海春秋航空器材科技有限公司,飞培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生态保护社 指 上海市长宁为地球母亲生态保护社
春融商业保理 指 春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扬州飞机工程 指 春秋航空飞机工程扬州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中国、境内 指 中国境内,在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民航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飞行事故征候 指 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
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飞行安全
的事件
辅助业务收入 指 除客运、货运收入以外,来自有偿机舱服务和其他与航
空出行相关的产品销售与增值服务的收入,并包含逾
重行李收入
航段 指 飞机从起飞到下一次着陆之间的飞行
运输总周转量(RTK) 指 每一航段的旅客、货物、邮件的重量与该航段距离乘积
之和,基本单位为“吨公里”
可用吨公里数(ATK) 指 可提供业载(即飞机每次运输飞行时,按照有关参数计
算出的飞机在该航段上所允许装载的最大商务载量)
与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反映运输中飞机的综合运载
能力,基本单位为“吨公里”
旅客周转量(RPK) 指 每一航段旅客运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