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西安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变更设立的,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610116710181352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578,044,598 元。 7,578,049,736 元。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
理担任。 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
权利。 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同价额。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系 2008 年 7 月 28 日由有限 第二十条 公司系 2008 年 7 月 28 日由有
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普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
通股 2 亿股,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为普通股 2 亿股,每股金额为 1 元。各发起人及
李振国认购5,208.038万股、李喜燕认购1,975.474 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李振国认购 5,208.038
万股、李春安认购 5,398.14 万股、邵东亚认购 万股、李喜燕认购 1,975.474 万股、李春安认购
2,088.522 万股、王德行认购 335.96 万股、张珍霞 5,398.14 万股、邵东亚认购 2,088.522 万股、王
认购 680.662 万股、胡中祥认购 618.492 万股、钟 德行认购335.96万股、张珍霞认购680.662万股、
宝申认购 215.566 万股、高斌认购 114.024 万股、 胡中祥认购 618.492 万股、钟宝申认购 215.566
司云峰认购 67.046 万股、赵可武认购 67.046 万股、 万股、高斌认购 114.024 万股、司云峰认购 67.046
杨雪君认购 67.046 万股、岳鹏飞认购 67.046 万股、 万股、赵可武认购 67.046 万股、杨雪君认购
胡旭苍认购 1140.24 万股、张以涛认购 15 万股、 67.046 万股、岳鹏飞认购 67.046 万股、胡旭苍认
刘学文认购 15 万股、李定武认购 15 万股、李杰认 购 1140.24 万股、张以涛认购 15 万股、刘学文认
购 15 万股、戚承军认购 15 万股、王晓哲认购 15 购 15 万股、李定武认购 15 万股、李杰认购 15 万
万股、黄立新认购 15 万股、刘保安认购 7 万股、 股、戚承军认购 15 万股、王晓哲认购 15 万股、
张群社认购 7 万股、曹宇认购 7 万股、潘海光认购 黄立新认购 15 万股、刘保安认购 7 万股、张群社
7 万股、刘晓明认购 7 万股、吴文淑认购 7 万股、 认购 7 万股、曹宇认购 7 万股、潘海光认购 7 万
刘海焱认购 7 万股、石磊认购 7 万股、罗向玉认购 股、刘晓明认购 7 万股、吴文淑认购 7 万股、刘
7 万股、刘珺认购 7 万股、梁丽英认购 3 万股、殷 海焱认购 7 万股、石磊认购 7 万股、罗向玉认购
创认购 3 万股、马池辉认购 3 万股、张亚宁认购 3 7 万股、刘珺认购 7 万股、梁丽英认购 3 万股、殷
万股、牛存利认购 3 万股、张健认购 3 万股、史慧 创认购 3 万股、马池辉认购 3 万股、张亚宁认购
军认购 3 万股、宋志东认购 3 万股、周建华认购 3 3 万股、牛存利认购 3 万股、张健认购 3 万股、史
万股、任春认购 1 万股、李晓英认购 1 万股、高慧 慧军认购 3 万股、宋志东认购 3 万股、周建华认
君认购 1 万股、赵海龙认购 30 万股、任志凯认购 购 3 万股、任春认购 1 万股、李晓英认购 1 万股、
25 万股、李素彩认购 25 万股、浙江五都投资有限 高慧君认购 1 万股、赵海龙认购 30 万股、任志凯
公司认购 675.698 万股、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 认购 25 万股、李素彩认购 25 万股、浙江五都投
公司认购 996 万股。 资有限公司认购 675.698 万股、无锡尚德太阳能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7,578,044,598 股,均 电力有限公司认购 996 万股。
为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7,578,049,736 股,
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何资助。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
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