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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2 沪市 隆基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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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隆基绿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006,984,671.95 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7,581,665,024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32,666,009.6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4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2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11,576,797.86 元,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006,984,671.95 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32,666,009.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47%,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如今,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人类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之一,在全球气候变暖、异常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已逐步成为全球共识,而俄乌冲突导致世界各国对于能源安全意识提升,高涨和波动的能源价格亦加速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并提高了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和安全性,进一步推动和提升全球光伏需求。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加速,度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最经济的电力能源获得方式之一。在各国政策的驱动以及发电成本快速下降的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光伏行业步入爆发性增长阶段。历年来,全球新增装机规模不断创造历史新高,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行业发展日趋成熟,2007-2022 年全球新增光伏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3.75%,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太阳能科技公司,以“善用太阳光芒,创造绿能世界”为使命,秉承“稳健可靠、科技引领”的品牌定位,聚焦科技创新,构建单晶硅片、电池组件、工商业分布式解决方案、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氢能装备五大业务板块,形成支撑全球零碳发展的“绿电”+“绿氢”产品和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自 2012 年上市以来至 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54.10%,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998,111,551.18 元,同比增长 60.0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11,576,797.86 元;基本每股收益 1.95 元;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370,135,419.56 元。2023 年,公司将加快推进西咸乐叶年产 29GW 单晶电池项目、鄂尔多斯年产 46GW 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鄂尔多斯年产 30GW 单晶电池项目、泰州乐叶年产 4GW 单晶电池项目、古晋年产 2.8GW 单晶电池项目、嘉兴及芜湖组件项目、重大技改扩产项目等重大资本支出项目进度,以保障未来市场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现有受限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006,984,671.95 元,在
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生产经营发展、新增产能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年度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 2022 年年度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虽然公司 2022 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但
考虑到 2023 年度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能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上述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现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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