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
投资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是国内零售企业,为更大限度的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运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2026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2026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依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关注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和理财品种。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拟定和审查,防范委托理财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