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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5 沪市 淮北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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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 2025—010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3 月 26 日,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淮北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北矿业集团”)续签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物资购销框架协议》及《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统称为“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签定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目前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之间发生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物资采购及销售,工业用水供应、工程建设施工服务、铁
路运输及转运、装卸及后勤、船运等相关交易,双方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续签了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上述协
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方先生、周四新先生回避表决。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

  法定代表人:方良才

  注册资本:478,401.38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主营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同时直接从事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服务性业务。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淮北矿业集团 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淮北矿业集团总资产1,085.73亿元,净资产499.44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829.57 亿元,净利润 39.89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淮北矿业集团持有公司 6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淮北矿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矿业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履行正常。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租赁淮北矿业集团拥有的相关房屋,淮北矿业集团同意将该等房屋出租给公司。

  2.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租赁淮北矿业集团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淮北矿业集团同意将该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公司。

  3.煤炭销售框架协议:鉴于公司为煤炭生产企业,淮北矿业集团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公司采购煤炭,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淮北矿业集团的下属公司销售煤炭。

  4.物资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向淮北矿业集团采购相关物资;淮北矿业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通过公司集中采购除煤炭以外的其他物资。

  5.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向淮北矿业集团提供工业用水供应、工程建设施工、铁路运输及转运等综合服务;淮北矿业集团可向公司提供装卸及后勤、船运等综合服务。

  (二)定价原则

  1.框架协议所述各项交易如有国家价格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三)协议有效期

  上述五个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订,并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对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起约束和指导作用,能够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