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下午 4:00 在汇鸿大厦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参会 5 名,董事董亮先生、独立董事范
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承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承明先生;委员:胡瑞芳女士、丁宏先生。
(2)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范蕊女士;委员:巫强先生、刘明毅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宏先生;委员:巫强先生、范蕊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巫强先生;委员:董亮先生、范蕊女士。
丁宏先生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因此
丁宏先生任期至 2027 年 1 月 7 日。其他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瑞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2)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璧君女士及刘晓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晓文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3)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陆飞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职董事会秘书的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冯以航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陆飞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冯以航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 91 号汇鸿大厦
邮编:210001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025-84691339
邮箱:ir@highhope.com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尚未选聘到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胡瑞芳女士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聘任财务负责人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简历:
杨承明先生:1983 年 4 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
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江苏苏豪汇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豪科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承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瑞芳女士:1973 年 4 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审计师、经
济师。曾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外,胡瑞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璧君女士:1984 年 1 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汇鸿国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中级经理、投资管理高级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江苏苏豪外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苏豪汇鸿(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汇鸿(香港)制衣有限公司董事。
陈璧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豪外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之外,陈璧君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晓文先生:1979 年 3 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有色金属进
出口有限公司铁合金一部经理、法律与审计事务部经理、党支部办公室主任,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晓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飞女士:1987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上海赛领汇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陆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以航女士:1993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汇鸿国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