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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76 沪市 健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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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76:健民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600976:健民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45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6 月 28 日、6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6
月 28 日、6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1、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宜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432,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根据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
本次回购的 1,432,001 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其中 1,062,401 股用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部分股份已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授予给符合激励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办理完相关
过户登记手续;剩余的 369,600 股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实并披露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6 月 28 日、6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 369,600 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
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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