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
补流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1,550,579,366.83 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27,648,909.84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6 月 20 日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21,000 万元(含 21,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湖南新
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
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899.03
[注 1]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 27,314.48 2,618.83 9.59%
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
目[注 2]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
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 14,887.88 5.4 0.04%
村 2400 头父系养猪
场建设项目
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 12,489.20 9,484.56 已结项
[注 3]
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
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 7,886.54 6,888.14 已结项
目[注 3]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 8,497.59 983.24 11.57%
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24,789.80 21,983.00 88.68%
价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 107.11%
公司流动资金、偿还 56,899.40 60,946.33 [注 4]
贷款
合计 152,764.89 102,909.50 -
[注 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由于公司进行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支出金额不会计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故上述表
格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大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 2]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 6000 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 27,314.48 万元,变更为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31.18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4]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系“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当前生猪行业周期性调整及政策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含9,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本次资金使用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规范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原定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产生任何影响。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五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