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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77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志东,201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9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因审计范围增加,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40万元。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因审计范围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意聘任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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