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为维护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1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第三条
2 国证监会”)核准(适用于核准制)/【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适用于注册制),首 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968,944,214 股,于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第七条
3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2层02单元。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 396 号华电福建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350001。 邮政编码:350001。
第八条 第八条
4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714,285,714 元。
5 第十条 第十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6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7 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设“最具投资价值的世界一流智慧新能源公司”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设“最具价值的世界一流智慧新能源上市公司”为
战略愿景,以“奉献清洁能源、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打造成长性优、 战略愿景,以“奉献清洁能源、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打造成长性优、
规模领先、盈利良好、管理先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型专业新能源投资 规模领先、盈利良好、管理先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型专业新能源投资
运营商。 运营商。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9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当具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10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11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存管机构集中存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12 公司发起人及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6,00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及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13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41,714,285,71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1,714,285,714 股。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