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
产生的租赁费用)。预计 2026 年至《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资租
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
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此对关联法人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为保障 2026 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三峡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
<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K7U1T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 4 号楼-318-A8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主要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5 年末资产总额 170.37 亿元,负债总额 118.10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27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6.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3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32%。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与三峡租赁新增融资租赁本金 200 亿
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使用计划实际交易金额 88 亿元(以最终审计数为准);预计发生融资租赁费用 12 亿元,实际交易金额 8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以最终审计数为准)。
公司与三峡租赁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三峡租赁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事项
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的各类直接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等。
(二)协议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三)服务金额
在协议期内,三峡租赁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协议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方式和条件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予以确定。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预计 2026 年与三峡租赁关联交易金额
为保障 2026 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各类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 本年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人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以最终审
交易金额 计数为准)
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 三峡 15.50 2.82 87.59
融资租赁费用 租赁 2.50 0.07 7.97
小计 18.00 2.89 95.56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三峡能源本次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三峡租赁能够为公司在设备采购、经营周转等方面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不断拓展,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的需要,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三)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