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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1 沪市 江苏金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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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租: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513,332 股。

    本次回购价格:1.57 元/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1 名股权激励对象被解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得到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公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25 日在内部信息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
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
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7.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3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被解聘,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该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上述 1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513,332

 股,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513,332 股。

    3.回购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中“回购价格的调
 整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转增、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注销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其中,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 2.4 元现金;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 3 元现金;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 3.5

 元现金;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 3.5 元现金,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

 派 3.2 元现金。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57 元/股1。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31,332      -513,332      1,918,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89,948,431        0        5,789,948,431

    合计      5,792,379,763    -513,332    5,791,866,431

  1 回购价格=(初始授予价-2019 至 2022 年历年分红)÷(1+转增率)-2023 年分红

 =(3.89-0.24-0.3-0.35-0.35)/1.4-0.32=1.57。]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被解聘,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