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26-00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2,000 万元到-8,0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00 万元到-7,4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00 万元到
-15,8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000 万元到 33,000 万元,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4,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低于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9.3.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5 年年报披露前预计再披露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