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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1 沪市 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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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201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6-08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 2011-01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7 日在公
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
事 15 名,实到董事 15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
商协会)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含 14 亿元人民币)
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
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
部分或全部发行。
   2、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3、利率: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
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1
   5、募集资金用途: 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为调整负债结构。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以下称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等,及办理中期票据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
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
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
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
协议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
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 1 至 5 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2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 6 至 7 项授权
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
筑材料分公司水泥厂资产的议案: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调兵山市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韩有波,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煤矸石加工、洗选加
工、销售、煤层气开采销售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53,080,137
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10】
第 571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0 年 6 月 30 日,铁法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水泥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总评估值为 9,971.1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4.81
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值为 9,905.44 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50.87
万元。
   根据公司建材产业发展规划,现同意控股子公司——亚泰集
团调兵山水泥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 9,971.12 万元购买铁法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上述全部资产。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需
要,本公司同意对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
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
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 1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


                              3
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1 亿元,期限为一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根据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松原
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
请的 7,000 万元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
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 1
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
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各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636,400 万元,占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7.50%。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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