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期间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23,879,70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披露《关于出售公司 2024 年已回购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述已回购股份,计划出售数量
不超过 23,87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本次
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8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成交总额为
79,060,108 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 4.22 元/股,最低
价为 4.12 元/股,均价为 4.165 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91,620,121股
持股比例 4.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1,620,121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出售回购股份
股东名称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出售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出售数量 18,980,000股
出售期间 2026 年 2 月 25 日~2026 年 2 月 25 日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
集中竞价出售,18,980,000 股
量
出售价格区间 4.12~4.22元/股
出售总金额 79,060,108元
出售比例 1%
原计划出售比例 不超过:1.26%
当前持股数量 72,640,121股
当前持股比例 3.83%
(一)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剩余股份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