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8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棵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隆棵”)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2.50%,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隆棵药业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不超过 8,000 万元(含)
资助期限 36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2.50%。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上海隆棵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上海隆棵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早期开发和临床前研究工作,目前在上海张江地区已经建立研发团队并开始开展创新药早期研发工作。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需要资金支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隆棵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东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DXE7PL73
成立时间 2024 年 8 月 22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 4218 号 4 号楼 5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 4218 号 4 号楼 5 层
注册资本 4,872.71 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
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主营业务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通化东宝持有 55%的股权、通化盛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 40%的股权、关东亮持有 5%的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98.92 6,619.6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755.83 2,968.58
资产净额 543.09 3,651.02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75.04 -348.98
资产负债率 92.56% 44.85%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 √无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上海隆棵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上海隆棵由通化东宝、通化盛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诺企业管理中心”)及关东亮共同持股,通化东宝持有 55%股权,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上海隆棵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名称:通化盛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MAE78HQX4P
成立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科技园办公楼 3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通化恒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1,949.08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参及其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5%,通化恒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2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盛诺企业管理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名称:关东亮
身份证号:2304051984********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
出资额:243.63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东亮非公司的关联方。
(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的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上海隆棵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8,000 万元(含),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2.50%,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提供借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向上海隆棵提供借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以及签订有关协议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棵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上海隆棵为公司直接持股 55%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有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确保资助资金安全,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有效支持上海隆棵发展,进一步增加其研发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棵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上海隆棵 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其产品研发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 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 目 金额(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0 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0 0
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