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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5:新华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600825:新华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0-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6 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座 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其中董事程峰先生、独立董事林利军先生和盛雷鸣因工作原因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8)

    五、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044,887,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314,214.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 2020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19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 250 万元(含财务报告
审计 190 万元和内控审计 60 万元)作为其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20年度的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六(仅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七、八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13)。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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