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9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 100MWp 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 70MW 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贵港市港南桥圩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
发电复合项目”和“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
场(西片)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安排:金开新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投项目节余金额共计为 5,528.12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06,9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6,305,657.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含税)后的金额 2,674,131,517.90 元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存入发行人在国
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 12000100000000000111 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对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 号验资报告。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269,630.5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67,240.72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实 节余募集资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承诺使用 际使用金额 金金额(含
金额 滋生利息)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
口镇 100MWp 渔光互补光 2023 年 6 月 43,800.00 43,895.28 0
伏发电项目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石首 市团山寺镇 2023年11月 30,000.00 30,116.05 0
7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
贵 港 市 港 南 桥 圩 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平价 2024年12月 70,000.00 65,771.28 4,379.74
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 2025 年 6 月 45,000.00 44,499.02 607.59
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5,528.71 万元(含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利息 541.37 万元)
√补流,5,528.71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0 万元
□其他,具体用途,0 万元
注 1:节余金额包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收入,截至本公告日账户滋生利息扣除手续费累计为 1,010.37 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 2: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
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贵港市
港南桥圩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 5,528.71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均已顺利结项。根据相关合同
约定,部分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因此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利息收入。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