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尼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 22,172.20 万股),收购价款为 23,741.412507 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增加至1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材料的股权。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尼龙科技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共计 2 次,金额为 27,926.8146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6,329.734630 万元的 3.90%,超过 3,000 万元,
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鉴于普利材料近年来盈利能力较强,其中 2023 年盈利 2,996.85 万元,2024
年盈利 1,253.89 万元,2025 年盈利 3,040.76 万元,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公
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尼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普利材料 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 22,172.20 万股),收购价款为 23,741.412507 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 54.87%增加至 1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材料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45.13%少数股东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3,741.412507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神马股份分两次向尼龙科
支付安排 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首期支付金额为 137,414,125.07
元,支付日不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二期支付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支付日不晚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李本斌先
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和王兵先生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 2 次,金额为 27,926.8146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6,329.734630 万元的 3.90%,超过 3,000 万元,但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中国平煤神马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1 集团尼龙科技 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 23,741.412507
有限公司 22,172.20 万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00949049903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4/02/24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
注册地址
店镇)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
主要办公地址
店镇)
法定代表人 禹保卫
注册资本 687,991.57 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主营业务
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肥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金属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融资咨询服务;
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
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61.16%的股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企业
□其他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61.16%的股权,持有神马股份 57.08%的股权,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沙河二路南希望大道东(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
法定代表人:王大勇
注册资本:49,133.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11-0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普利材料 45.13%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信会师豫报字〔2025〕第 10096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豫报字〔2025〕第 10573 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015,722.67 1,322,996,605.74 1,434,020,491.14
负债总额 612,204,125.63 819,322,624.32 902,424,157.47
所有者权益总额 500,811,597.04 503,673,981.42 531,596,333.67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