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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济南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济南高新:济南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7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12 日、12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公司子公司拟转让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态”)股权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44元/股向特定对象济南舜正投资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63,934,42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拟将持有的园林板块经营主体济高生态100%股权转让给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除了前期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及风险

  1.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转让园林板块经营主体济高生态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滚动市盈率、市净率(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04,最新市净率为0.78,公司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15.40,最新市净率为11.72,公司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同比下降57.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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