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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 沪市 新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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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度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7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单日最高余额上限由不超过 56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80 亿元,在上述额
  投资金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
  投资种类

                风险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
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议案》,将 2025 年度预计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由不超过56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80 亿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收益变动的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将 2025 年度预计的委托理
财单日最高余额由不超过 56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8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新增的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前仍按原2025年度预计委托理财额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56 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将 2025 年度预计的委托
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由不超过 56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80 亿元。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收益变动的情况,为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二)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调整为 8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 年 6月 30 日)货币资金及拆出资金之和的比例为 48.51%,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使用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