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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0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
2024年度经营计划,在合理预计2024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公司财务报表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提名张彤平、姚晓燕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彤平、姚晓燕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周力炜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1、姚晓燕:1983 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7 年 7 月进入公
司工作,2011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姚晓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彤平:1975 年出生,西安统计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总会计师,注册管理税务师。历任绍兴县粮食局行政会计,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10 月起至今任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张彤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8,200 股,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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