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0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表不实言论及传闻,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澄清公告(2026-002 号公告)。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47.07 亿元,同比下降 1.1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08 亿元,同比下降 1.29%。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当前经营主业为商业零售,目前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致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表不实言论及传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宜,将涉及后期向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引发公司股票市场波动。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澄清公告(2026-002 号公告)。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 2026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47.07 亿元,同比下降 1.1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08 亿元,同比下降 1.29%。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