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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铝业业务模拟会计报表附注

公告日期:2000-08-16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铝业业务模拟会计报表附注
                     (除另有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概况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为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同仁”)。青海同仁是在原青海省同仁铝厂的基础上,以募集设立方式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6〗24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青海同仁进行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改名为现有名称,  即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630000120055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86886960元。
  本公司拟于本年度进行资产重组,将有关铝业业务包括铝冶炼、铝型材加工及销售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对黄南铝业有限公司、中色(南海)恒达发展有限公司和青海省庆泰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以下简称“有关铝业业务”)出售给本公司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药业”)。编制本模拟会计报表的目的是反映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模拟财务状况及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会计年度及截至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模拟经营成果,为本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提供有关财务数据参考,具体详见附注五-22(2)。
  二、编制基础
  本模拟会计报表及附注是以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为会计主体而编制,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与原青海同仁的业务基本一致,所以有关铝业业务被视作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并独立对外投资。因此,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模拟会计报表与本公司的同期已审计会计报表(以下简称“原同期会计报表”)基本一致,但因为有关铝业业务不是一个真正的独立法人,故不存在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概念。以下是主要数据的模拟方法:
  资产与负债的模拟以原同期会计报表为基础,由于有关铝业业务不包括本公司对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投资,因此减少相应的“长期投资”和“上级拨入资金”。另外,原同期会计报表中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视同应付本公司利润而在“未付利润”中列示。
  收入与成本的模拟以原同期会计报表为基础,扣除原同期会计报表对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收益;原同期会计报表中税后利润均视同上缴利润给本公司而编制。
  所有者权益的模拟以模拟的资产总额减去模拟的负债总额得出的差额在“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中列示。
  本公司管理层提请本模拟会计报表的阅读者需特别注意的是:本模拟会计报表编制期间,资产重组尚处于筹备阶段,资产置换的框架协议亦未提请股东大会的批准通过,因此,本模拟会计报表系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对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范围的初步理解和界定而编制,可能会与最终的资产置换交易所界定的范围有所不同。所以本模拟会计报表对资产置换交易仅具参考价值,而非交易的依据。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采用公历年度,即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以重估的价值入帐外,各项资产均以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包括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坏帐核算方法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对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于决算日按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提取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7、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类,各类存货以实际成本入帐,而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本公司管理层于决算日根据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与帐面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长期积压或借出及发出后无法收回的存货,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估计后提取专项跌价准备;跌价准备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投资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拥有被投资单位不足20%的表决权资本,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单位在20%或2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核算。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预计不能收回或发生重大贬值的长期投资,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估计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9、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确定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资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或重估价值为原值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3 %)确定其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40年                  2.43%-8.82%
  机器设备         10-35年                  2.77%-9.70%
  电子设备          5-15年                 6.47%-19.40%
  运输工具          8-12年                 8.08%-12.13%
  其他设备          5-18年                 5.39%-19.40%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入帐,包括直接建造和购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有关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及外币汇兑差额,并扣除交付使用前取得的收入。在建工程于交付使用后转为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为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土地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按五十年平均摊销。
  12、开办费核算方法
  开办费以实际发生额入帐,开办费从开始经营当日起按五年平均摊销。
  13、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一次性支付的、不予退还的电力增容费、停电起槽费及大修理费,以实际发生额入帐,摊销方法如下:
  .电力增容费自发生之日起按十年平均摊销;
  .停电起槽费用及大修理费自发生之日起按受益期(三年)平均摊销。
  14、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中的销售收入于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对该商品的继续管理权亦不再对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收益可以收到,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根据会计报表所列的税前利润或亏损金额,经就不缴纳或不得用以扣减所得税的收入及支出项目作出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6、会计政策的变更
  (1)停电起槽费和大修理费原来在待摊费用中核算,并在一年内摊销, 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根据该等费用发生的原因和发生的时间特征,改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自发生之日起按受益期(三年)平均摊销。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一九九九年利润的影响不重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的规定,本公司自一九九九年度开始采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政策,相应的,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亦遵循该项规定。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有关铝业业务一九九九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