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58 沪市 辽宁能源


首页 公告 600758:辽宁能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600758:辽宁能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0

600758:辽宁能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8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拟将其持有
 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能源”)部分 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辽交投”)。本次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辽宁省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沈煤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与辽交投签署了《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 124,315,992 股辽宁能源股份通过非公
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辽交投。2020 年 11 月 13 日,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辽
宁省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股份转让前,沈煤集团持有公司 133,568,4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辽交投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后,沈煤集团持有公司 9,252,4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辽交投持有公司 124,315,9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4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辽宁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118126047B

  法定代表人:李长贵

  注册资本:194,03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198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9 月 12 日

  住    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经营范围:煤炭、石膏开采,原煤洗选加工,建筑材料制造,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制造及配件加工,林场经营,牲畜饲养,劳务输出服务(不含出国劳务输出),五金交电和百货零售;供热、供水、供电服务(限下属企业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焦炭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销售;设备租赁;企业资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08530810XM

  法定代表人:徐大庆

  注册资本:1,195,003.15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年 12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12 日至长期

  住    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开发、建设、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汽车配件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沈煤集团持有的公司 124,315,99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4%,该部分股份已质押给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

    2、转让价款及价格确定方式

  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交易:
  转让价格如下价格的孰高价格进行转让:

  (1)每股 3 元;

  (2)本协议最后一方签署日的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 90%。

    3、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辽交投以现金方式直接将股权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沈煤集团指定账户。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次股份转让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部门批准。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沈煤集团)、《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交投)。

  3、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辽宁省国资委的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待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另外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获得质权人的同
意及/或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各方能否按合同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