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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电力: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1-12-13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92号文核准。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于2001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0元 
  4、配股比例:以2000年末总股本6451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5、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66528000股 
  6、配股代码:700744  配股简称:华银配股 
  7、股权登记日:2001年12月10日 
  8、除权日:2001年12月11日 
  9、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12月11日至2001年12月24日(期内交易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10、缴款地点、缴款办法: 
  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2001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银电力”全体股东。 
  缴款办法: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时间内到指定交易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认购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指定交易的券商处缴款认购。 
  社会公众股所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 
  11、社会公众股东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 
  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将于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预计不迟于2002年1月22日。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认购的本次配股将按有关规定暂时予以冻结。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1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处查阅《配股说明书》。 
  查阅时间:自本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查阅地点: 
  1、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电话:0731-5543400、5543457 
  传真:0731-5502984 
  联系人:金毓江、刘杰 
  2、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电话:0755-2463388 
  传真:0755-2462021 
  联系人:梁柱 
  查阅网址: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