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5-013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8,482.0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9,912.9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28.70 万元;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2,779.0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2,450.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987.00 万元。
2024 年度利安达为 2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677.32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1,677.32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艺斐,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
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7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36 万元,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认为:利安达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会成员 9 人,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