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及诉讼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未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王荔扬、柯毅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由于王荔扬、柯毅未按照相关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王荔扬、柯毅提起诉讼。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25)鲁0212民初14314号《开庭传票》,公司与柯毅、王荔扬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定于2026年1月7日开庭。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柯毅、王荔扬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柯毅、王荔扬的管辖权异议请求。2026年1月4日接法院口头通知,因柯毅、王荔扬就管辖权异议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案件将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以法院另行通知为准。
公司将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