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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0—01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已于2008 年10 月8 日至2008 年10 月29 日期
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159,23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75%。
公司于 2010年 4月1日接到张建华先生的通知,张建华先生已经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张建华要约收购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35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张建华先生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
司股股份,导致合计共计持有公司 72,510,636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