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有 3 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7.20 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7.2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 元/股,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632,800.80 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
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意见。
(三)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
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本次授予 5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463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463 万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七)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发布《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
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463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
(八)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九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事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1,852,000 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1,85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十一)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第八届四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意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352,4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公司需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12,600 股;同时,1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需全部回购注销。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 8.7889 元/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60,600 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60,600
股。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十二)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有 3 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7.20 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7.2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7889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 元/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632,800.80 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有 3 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而离职”及“(四)激励对象退休”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7.20 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7.20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7 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 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6%,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三)本次回购价格说明
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九、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发生派利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1.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8 元(含税)。派
发的 2022 年度现金红利已支付给激励对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825 元 /股调整为 10.145 元/股。
2.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561 元(含税)。
派发的 2023 年度现金红利已支付给激励对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145 元/
股调整为 8.7889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仍为 8.7889 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 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而离职”之 2 及“(四)激励对象退休” 规定的情形,公司应支付回购价款为调整后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