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19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9,000股,涉及人数 13 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0.01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192,561,790 股减少至 5,191,682,790 股(不包含公司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2 元/股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七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八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九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二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四)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五)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依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纪,被予以辞退处分的;3.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和对公司形象、声誉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4.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6.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后,有违规兼职或同业竞争行为的;7.激励对象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或者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鉴于首次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879,000 股。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 元/股调整为 2.42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总计 2,127,180.0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全部为公
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859,750 879,000 37,980,7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53,702,040 0 5,153,702,040
合计 5,192,561,790 879,000 5,191,682,790
注:以上不包含公司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鉴于首次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回购价格为 2.42 元/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192,561,790 股减少至
5,191,682,79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5,192,561,790 元减少至 5,191,682,790 元
(不包含公司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