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 岩石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荣昌坝生产区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 1 号办公楼 6 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2,221,8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47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韩啸先生因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
措施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张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葛俊杰先生、陈建波先生、高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蒋智先生、秦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总经理朱诺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韩啸先生因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能列席本次现场会议;副总经理张健先生和财务总监周苗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姚芊羽女士列席了会议。
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诺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18,990 99.7384 464,272 0.2415 38,600 0.0201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55,890 99.7576 433,172 0.2254 32,800 0.017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58,890 99.7591 423,272 0.2202 39,700 0.0207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59,490 99.7595 422,672 0.2198 39,700 0.0207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37,990 99.7483 435,772 0.2267 48,100 0.025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1,767,690 99.7637 421,172 0.2191 33,000 0.017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取消监事
1 会并修订<公司 2,890,142 85.1792 464,272 13.6832 38,600 1.1376
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 2,927,042 86.2667 433,172 12.7666 32,800 0.9667
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真、楼旎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