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88 公司简称: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亲身出席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董事姓名 董事职务 未亲身出席的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解正林 非执行董事 因公外出 郭晓军
黄江东 独立非执行董事 因公外出 唐松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审计了本公司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度(“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杜军先生及会
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总经理傅和娟女士声明:保证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6,500 千元(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0,980 千元)。根据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 2024 年
度股利人民币 0.02 元/股(含税)(“末期股利”)。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 2024 年度股东周年会(“股
东周年会”)批准后实施。有关本公司召开股东周年会之日期和时间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将于稍后公布。股东周年会通告将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公告。股东周年会通告、通函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提供予 H 股股东。
如末期股利藉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会通过决议案而予以宣派,H 股末期股利预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或左右支付予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 H 股
股东名册之股东。末期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应支付予本公司 A 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应支付予本公司 H 股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港币支付。应付港币金额将按于股东周年会通过派发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港币收市汇率平均值计算。
本公司预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止期间(包括首尾
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H 股股东如欲收取末期股利,
必须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4 时 30 分或之前将填妥之 H 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
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
铺。
本公司向 A 股股东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章董事会报告第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十、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如中、英文发生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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