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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4 沪市 珠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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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5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拟以 1 元作为挂牌
  底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广东亿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亿华公司”)41%股权。
   鉴于目前交易对价暂无法确定及亿华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无法获取,公司基于审慎考
  虑,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成功与否及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均
  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依据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
  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珠江股份拟公开挂牌转让亿华公司 41%股权。因亿华公司未能提供资料,且珠江股份非亿华公司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无法获取亿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最近财务报表等资料,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均无法开展。鉴于目前公司对亿华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值为 0,故公司拟以不低于账面价值(即 1 元)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亿华公司 41%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受让方摘牌成交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依据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产交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亿华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2419L

  3.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30 日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1,4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景治君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 37 号首层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持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出售、出租、管理自建的商住楼宇及配套设施

  9.亿华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亿华公司存在债务无力清偿的情况,存在被申请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在产交所挂牌公告中如实向受让方披露相关风险。

  10.亿华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进行增资、减资或改制等情况。

  11.公司对此次拟转让的股权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导致不能转让的情况。

  (二)亿华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74              41.00

    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46              39.00

    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2,280              20.00

                合计                        11,400              100.00

  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08 月 08 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越秀
区广州大道中明月一路 23 号 303 单元自编之二,法定代表人为景治君。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设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05 月 13 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
小北路 200 号后座自编 03 房,法定代表人为梁锦福。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得亿华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如存在一个或多个竞买人的情况下,亿华公司其他股东在按照产交所要求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可根据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亿华公司其他股东未依据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

  (三)交易标的财务数据

  因无法获取亿华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无法对亿华公司进行审计与资产评估,且公司在交易前后均无法对交易标的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8 条规定,本次交易可免于披露审计报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亿华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值为 0,股权相关减值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
2021-019)。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拟在产交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的挂牌结果与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支付方式将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挂牌转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产权交易机构首次挂牌未征集到受让方或取消交易情形下按上述方案重新挂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内容,前述授权在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前均有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投入主营业务,继续夯实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