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5-05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第一百七十五条进行修订。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在战略规划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社会及治理因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规定,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
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
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
限制。 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
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 第一百二十二条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
2 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 可以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
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
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 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
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3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会负责制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 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
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
定。 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七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公司长期战略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事会提出建议: 融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并就下列
(一)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对 (一)了解、分析和掌握国内外经济发
4 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 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
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 政策导向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了解
评估、监控; 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对公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司发展战略和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
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 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
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监控;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三)审议战略性资本配置(资本结构、 (二)对公司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研究、
资本充足率等)以及资产负债管理目 提出建议;
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四)对公司的职能部门拟定的年度投 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资计划,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 提出建议;
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供参考意见;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
(五)对公司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研究、 指导、审阅及监督,包括风险、方针、
提出建议; 战略、执行情况、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
(六)对公司研发方向、重大研发项目 等事宜,并向董事会汇报。
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十)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七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
5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结构等因素。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董 议:
事会任命的其他人员;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董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会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