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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4 沪市 中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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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4:*ST中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0654:*ST中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情况,决定
  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投资者诉讼,债券逾期情形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涉诉,公司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被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
  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中安”变更为“ST 中安”,公司股
  票代码“600654”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2.1 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中安”变更为“*ST 中安”,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 5%。

    二、公司 2019 年度审计结果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出具了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094 号)。经审计,截至2019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3,343,557.56 万元,公司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93,998,292.2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57,528.22 万元。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及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申请之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1、投资者诉讼赔偿风险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6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7 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
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801 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7,359,874.71 元。

  2、公司“16 中安消”债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发行的 11 亿公司债券已到期但尚未
完成兑付,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共计 556,506,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目前仍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券到期处置方案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使得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罚息、面临诉讼等风险,此外为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产,亦可能存在因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且被轮候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时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3,877,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61%。其中,通过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527,977,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15%;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5,899,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其累计质押股份 479,098,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89.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34%;累计被冻结股份 527,977,838 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8.89%,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5%。

  前述质押、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公司股票代码“600654”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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